


《广东新语》十八卷,清屈大均撰。
《广东新语》成书于屈大均晚年(屈大均生平及诗文被禁缘由见本书《皇明四朝成仁录》,是一部有价值的清代笔记。全书共二十八卷,每卷述事物一类,即所谓一“语”,如天、地、山、水、虫鱼等。
此书名为《广东新语》的原因,据作者自序说:“吾于《广东通志》,略其旧而新是详,旧十三而新十七,故曰《新语》,国语为春秋外传,世说为晋书外史,是书则广东之外志也。”可见此书对《广东通志》一书作了增补,所以名为《新语》。此书内容广博,屈大均为创作这本书付出了相当多的精力,据潘耒序言中称:“……于是考方舆,披志乘,验之以身经,征之以目睹,久而成《新语》一书。”屈大均在自序中谈到了自己创作此书的目的:“予尝游于四方,闳览博物之君子,多就予而问焉。予举广东十郡所见所闻,平昔识之于己者,悉与之语。语既多,茫然无绪,因诠次之而成书也。”
《广东新语》卷一至五为天、地、山、水、石五语,分别记载广东的气候、地形山貌、湖泊泉池、名胜古迹和诸山石质优劣。卷六至九为神、人、女、事四语,分别记广东民间传说和神话、历代名人、孝女烈妇、民间风俗等。卷十至十三为学、文、诗、艺四语,记广东理学名人、诗文大家及其著作、书画印章等。卷十四至十六为食、货、器三语,记稻麦豆茶油盐、金银铜铁珠玉和刀剑钟鼓战车等。卷十七至十九为宫、舟、坟三语,记广东台馆祠庙园林、船舶战舰、陵墓冢塔等。卷二十至二十四为禽、兽、鳞、介、虫五语,记广东各种动物杂类。卷二十五至二十七为木、香、草三语,记广东花木、香料、花草等。卷二十八怪语,记神怪报应。
《广东新语》内容广博庞杂,它与一般的地方志不同。屈大均处明清交替之际,痛百姓流离失所,所以在论述之中,特别着重于经济效果与民生关系,随处揭露封建统治阶级的剥削及其种种苛政。例如卷七《疯人》条,记载官府为了征催粮饷,竟用麻风病人来恐吓欠粮农家,“使之亦成恶疾”,手段之毒辣,令人发指。又如卷八《二烈妇》揭露顺治十年、十一年间番禺知县彭襄污辱二名农妇,使这两名女子一位“碎瓦罂自割死”,一位“触阶石而死”,暴露了封建社会官吏的无耻与残暴,并对两位守节而死的农家女子进行了歌颂。
屈大均作为一名明遗民,其反清复明的思想在《广东新语》中也有体现,不少章节揭露了清初清兵的暴行。卷二《迁海》记载康熙元年至三年,清廷为了阻止沿海百姓支援接济台湾郑成功部队,下令让滨海居民向内地迁徙五十里,“满洲科尔坤、介山二大人者,亲行边徼”,“于是麾兵折界,期之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百姓们只得“仓卒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第二年“再迁其民”,而百姓“飘零日久,养生无计,于是父子夫妻相弃,痛哭分携,斗粟一儿,百钱一女,豪民大贾”,甚至于“或合家饮毒,或尽帑投河”,“死者又以数十万计”,“自有粤东以来,百姓之祸,莫惨于此”。这些文字对于清廷的控诉,直露言端,表现了作者的愤慨之情。作者在自序中曾说:“此书不出乎广东之内,而有以见夫广东之外;虽广东之外志,而博大精微,可以范围天下而不过。”可见此书虽然记载的是广东之事,却也可推及全国之事。因为上文所说“迁海”之类的暴政,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存在的。
屈大均很注重记载广东历代名人,以补正史之不足。这些记载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在卷七《人语》、卷八《女语》、卷九《事语》等文中都有这样的记载。并且屈大均知识渊博,书中每记一事,他往往要加以考辨,不仅“考方舆,披志乘”,而且还“验之以身经,征之以目睹。”因此“其谈义也博而辨,其陈辞也婉而多风。思古伤今,维风正俗之意,时时见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