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field methods of teaching

实地教学法
5) Localization of geography teaching

地理教学本土化
6) local geography teaching

乡土地理教学
1.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advancement of Basic Education Reform, local geography teaching also meets a new round of development.
随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推进,也带动了乡土地理教学的新一轮发展,新地理课程标准更加突出了乡土地理教学,对乡土地理教学给予了高度重视,进一步把乡土地理作为地方课程综合性学习的载体,让学生学以致用,培养他们的地理实践能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增强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
2.
The application of exploration study in local geography teaching is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exploration study of geographic lessons.
在乡土地理教学中实施探究性学习又是地理课程探究性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补充资料:土地法
土地法 land law 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一般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的分类和相应的法律制度(农业土地、城市土地、特殊用途土地等的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机构及其职权;土地纠纷的处理;违反土地法的法律责任等。
早在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中,就有保护土地所有权的条文,“自由民以其田租与农人佃耕,并将收取其田的佃金,而后阿达德(即雷电雨及洪水之神)淹其田或洪水毁去其收获物,则损失仅应归之农人”。《法国民法典》第二编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权的内容、保护和限制;规定了地役权的内容、设定和消灭等。中国古代进入奴隶制社会以后,在夏、商、西周各朝,土地归国有。春秋时期,“私田”大量出现,井田制崩溃,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正式承认私田的合法性。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公布“废井田,开阡陌”的法令,承认土地可以私有和买卖,由国家统一征收赋税,在法律上确认了土地私有权。此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十分重视土地立法,制定大量的有关土地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土地的基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要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解决;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法律责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有税暂行条例》,1988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90年5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1991年1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土地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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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