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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hina's modern agriculture
中国近代农业
2)  agricultural hired labour in modern China
中国近代农业雇佣劳动
3)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modern China
中国近代农业生产
4)  rural China since the 1840s
近代中国农村
5)  China sModern Publishing industry
中国近代报刊业
6)  Chinese modern journalism
中国近代新闻业
补充资料:中国近代农业经济


中国近代农业经济
agricultural economy in modern China

中国近代农业经济(a罗ieultural eeonomyin modern China)从1540年鸦片战争起,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止的中国农业经济。其基本特征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租佃关系为基础,以小农个体经济为基本经营单位,主要使用畜力和手工工具,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很低;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和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均在百分之八九十,农产品出口占出口商品总值的百分之七十上下,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取自农业;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严重地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耕地面积和土地占有据20世纪30年代的估计,全国可耕地2别乙一34亿亩,占中国领土总面积的17 .4一23 .6%。已耕地面积各个时期不同,且无精确统计。太平天国战争爆发的1851年,全国已耕地面积约为7.7亿亩,每人平均1 .79亩。此后20余年间,由于战争破坏,苏、浙、皖、赣、云、贵、陕、甘等省,土地大量荒芜,导致全国耕地面积的减缩。但这一期间热河、内蒙古、东北和台湾的土地开垦加速,耕地面积增长。就全国而言,直至20世纪初才恢复到太平天国起义前的水平。1930年前后,全国已耕地约为14.2亿亩。到1949年,全国已耕地约14.7亿亩,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0.2%,每人平均3.17亩。 近代中国土地大致分为官田、旗地和民地三大类。官田属封建国家所有,旗地由旗民世袭,民地属私人或宗族、祠庙、公司等某些社会集团所有。官田、旗地原本严禁买卖,但在鸦片战争前已出现官田、旗地的顶退和典卖;19世纪50一60年代后,典卖愈加频繁,并逐渐合法化。同时,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对热河、东北、内蒙古、绥远和台湾等地的官荒、旗荒实行较大规模的放垦升科。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又相继对宫荒、旗荒进行清理和拍卖。官地中除大量学田和“慈善”公地外,多转归私人所有。有人估计,16世纪末,官公地和私有地大约各占一半。19世纪80年代,私有地增加到75%左右,到20世纪30年代,私有地已达90%左右。 中国近代地权分配极不平均。20世纪20年代,据国民党农民部的估计,在全部农村人口中,只有45%的人占有土地,其中的44%为小户,只占全国耕地的6%,平均每户占地最多不超过10亩。而占农村人口2 .2%的大户,却占有全国耕地的43%。从农村阶级的角度看,大部分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中农和贫农、雇农的土地很少。据1934年的估计,地主、富农分别占农村人口的4%和6%,而占有土地分别为50%和18%。相反,分别占农村人口20%和70%的中农和贫雇农,分别只占有巧%和17%的土地。国民党统治时期,地权进一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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