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modern China

中国近代农业生产
5) China sModern Publishing industry

中国近代报刊业
6) Chinese modern journalism

中国近代新闻业
补充资料:中国近代农业经济
中国近代农业经济
agricultural economy in modern China
中国近代农业经济(a罗ieultural eeonomyin modern China)从1540年鸦片战争起,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止的中国农业经济。其基本特征是: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封建租佃关系为基础,以小农个体经济为基本经营单位,主要使用畜力和手工工具,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商品率很低;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和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均在百分之八九十,农产品出口占出口商品总值的百分之七十上下,国家财政收入的大部分直接或间接取自农业;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严重地阻碍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耕地面积和土地占有据20世纪30年代的估计,全国可耕地2别乙一34亿亩,占中国领土总面积的17 .4一23 .6%。已耕地面积各个时期不同,且无精确统计。太平天国战争爆发的1851年,全国已耕地面积约为7.7亿亩,每人平均1 .79亩。此后20余年间,由于战争破坏,苏、浙、皖、赣、云、贵、陕、甘等省,土地大量荒芜,导致全国耕地面积的减缩。但这一期间热河、内蒙古、东北和台湾的土地开垦加速,耕地面积增长。就全国而言,直至20世纪初才恢复到太平天国起义前的水平。1930年前后,全国已耕地约为14.2亿亩。到1949年,全国已耕地约14.7亿亩,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0.2%,每人平均3.17亩。 近代中国土地大致分为官田、旗地和民地三大类。官田属封建国家所有,旗地由旗民世袭,民地属私人或宗族、祠庙、公司等某些社会集团所有。官田、旗地原本严禁买卖,但在鸦片战争前已出现官田、旗地的顶退和典卖;19世纪50一60年代后,典卖愈加频繁,并逐渐合法化。同时,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对热河、东北、内蒙古、绥远和台湾等地的官荒、旗荒实行较大规模的放垦升科。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又相继对宫荒、旗荒进行清理和拍卖。官地中除大量学田和“慈善”公地外,多转归私人所有。有人估计,16世纪末,官公地和私有地大约各占一半。19世纪80年代,私有地增加到75%左右,到20世纪30年代,私有地已达90%左右。 中国近代地权分配极不平均。20世纪20年代,据国民党农民部的估计,在全部农村人口中,只有45%的人占有土地,其中的44%为小户,只占全国耕地的6%,平均每户占地最多不超过10亩。而占农村人口2 .2%的大户,却占有全国耕地的43%。从农村阶级的角度看,大部分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中农和贫农、雇农的土地很少。据1934年的估计,地主、富农分别占农村人口的4%和6%,而占有土地分别为50%和18%。相反,分别占农村人口20%和70%的中农和贫雇农,分别只占有巧%和17%的土地。国民党统治时期,地权进一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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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