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uasi-civil-organizations

准民间组织
2)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民间组织
1.
The rise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the governing party s political readjustment and coordination;
民间组织的崛起与执政党的政治整合
2.
Development and Functions of Community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及其功能解析
3.
Among the levels,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occupy an important position.

公共卫生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从政府、军队、媒体到民间组织等多层次完备的疫情危机处理机制,其中民间组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发生疫情时,公共卫生体系首要的功能就是协调统一有关机构、快速准确收集信息并及时将疫情和防范知识公布于众;全民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危机训练必须成为建构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内容。
3) NGOs

民间组织
1.
NGOs:Social Capital s "Production Departments";

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的“生产车间”
2.
An Analysis on the Developmental Curr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 of the NGOs ——A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about the Wuhan NGOs;
民间组织的发展现状及特征分析——武汉市民间组织问卷调查报告
3.
On Func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Portrayal of Citizenship for NGOs in Course of Ruling of Law;
法治进程中民间组织的公民性塑造功能及其实现
4) civil organization

民间组织
1.
Analysis on Legitimacy Puzzle for China s Civil Organization and Idea of Legislation;

我国民间组织的合法性困境及立法思路探讨
2.
An analysis of the conceptual contradiction of the study on Chinese civil organization;

中国民间组织研究中的概念矛盾分析
3.
Under the undeveloped condition of Chinese philanthropic organizations,it can change the present situation to a certain extent that the civil organizations of mutual interest participate in philanthropy.
在中国公益慈善组织仍欠发达的条件下,发挥互益型民间组织的公益性功能,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中国公益慈善现状。
5) folk organization

民间组织
1.
A Study on the Folk Organiz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Accreditation System in America;

美国高等教育认证体系中的民间组织研究
2.
The scientific classification of folk organizations is the prerequisite of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of folk organizations.
民间组织的科学分类是民间组织科学管理的前提。
3.
It suggests that the countryside inhabitant holds the less social resources,the countryside lacks trust of the modern society,and the folk organizations in the countryside grows slowly.
我国农村不仅缺乏物质资本、人力资本,更重要的是缺乏社会资本,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占有的社会资源水平低,农村缺乏现代社会信任,农村民间组织发育缓慢。
6) NGO
[英][,en dʒi: 'əʊ] [美]['ɛn 'dʒi 'o]

民间组织
1.
Rural NGO in Socialist New Village Construction;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民间组织
2.
Reformation on Chinese NGO s "Grass-root Plight" and Active Registration System;

我国民间组织的“草根”境遇及现行登记管理制度之改革
3.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NGO in Jilin Province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Its Development——The Government Support For NGO;
吉林省民间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基于政府的视角
补充资料:准契约的准据法
准契约为契约以外的债务关系,即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由于一方的行为或事实依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债务关系。就大多数国家而言,准契约包括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其准据法没有区别;有的法律将两者分别加以规定,其准据法也有所不同。
事实发生地法 依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准契约的准据法为事实发生地法。其理由在于准契约既然由于一方的行为或事实所产生,无因管理行为的实施地、不当得利的给付地就是这种法律关系的所在地,当然是最自然的连结因素(见连结根据),这是一个客观的,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因素,也是实际上最方便的因素,因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有正当原因和是否发生债务关系,只能根据这个地方的法律的规定。
支配原来法律关系的法律 如果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不是由一个独立的行为或事实所构成,而是由原先存在的法律关系所产生,例如由于代理人的越权或代理关系消灭后所产生的无因管理,由于买卖合同无效或被取消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这时就应适用原来支配代理关系及买卖合同的法律来处理这种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即适用支配其所由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而不适用事实发生地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事实发生地只是一个偶然的连结因素,而原先的法律关系是决定性的因素。1940年的蒙得维的亚《国际民法条约》第43条末句,和《布斯塔曼特法典》第222条,都采取这个主张。
其他法律 由于侵权行为和准契约都由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造成,二者虽有违法与不违法之分,但有的国家对二者不加区别,二者的准据法也没有区别。例如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前加编第25条规定,以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为准契约的准据法。在分别规定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的法律中,例如《布斯塔曼特法典》,则规定无因管理依事实发生地法,而不当得利首先依各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无共同属人法时才依给付地法。这种见解受19世纪后期欧洲大陆法系影响,是扩大属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反映。
判断无因管理财产行为所产生的物权效果,以及财产权是否已经取得或消灭,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事实发生地法 依大多数国家法律的规定,准契约的准据法为事实发生地法。其理由在于准契约既然由于一方的行为或事实所产生,无因管理行为的实施地、不当得利的给付地就是这种法律关系的所在地,当然是最自然的连结因素(见连结根据),这是一个客观的,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因素,也是实际上最方便的因素,因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有正当原因和是否发生债务关系,只能根据这个地方的法律的规定。
支配原来法律关系的法律 如果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不是由一个独立的行为或事实所构成,而是由原先存在的法律关系所产生,例如由于代理人的越权或代理关系消灭后所产生的无因管理,由于买卖合同无效或被取消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这时就应适用原来支配代理关系及买卖合同的法律来处理这种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即适用支配其所由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而不适用事实发生地法。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事实发生地只是一个偶然的连结因素,而原先的法律关系是决定性的因素。1940年的蒙得维的亚《国际民法条约》第43条末句,和《布斯塔曼特法典》第222条,都采取这个主张。
其他法律 由于侵权行为和准契约都由当事人双方中的一方造成,二者虽有违法与不违法之分,但有的国家对二者不加区别,二者的准据法也没有区别。例如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前加编第25条规定,以侵权行为的准据法为准契约的准据法。在分别规定无因管理及不当得利的法律中,例如《布斯塔曼特法典》,则规定无因管理依事实发生地法,而不当得利首先依各当事人的共同属人法,无共同属人法时才依给付地法。这种见解受19世纪后期欧洲大陆法系影响,是扩大属人法的适用范围的反映。
判断无因管理财产行为所产生的物权效果,以及财产权是否已经取得或消灭,适用财产所在地法。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