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arnishee order

向第三债务人下达的资产扣押令
2) third-party attachments

债权人扣押欠债务人债务的第三人的财产
3) garnishee order

[管]送达第三债务人的扣押金
4) writ of fieri facias

扣押债务人财产令
5) writ of elegit

扣押债务人土地令
6) charging order

押记令;权益扣押令;以物偿债令;财产扣押令
补充资料:人民检察院扣押和强制扣押各种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职权
人民检察院扣押和强制扣押各种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职权: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扣押。不能立即查明是否与案件有关的可疑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也可以扣押,但是应当及时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退还。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可以强制扣押。《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89条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